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XKGYL-JJ-2026-004
委托方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宝地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其自有一批废旧物资(含铁废料、废旧锰钢衬板)进行处置,现拟对该项目进行网络公开竞价销售。
一、项目概况
(一)竞价标的
废旧物资种类
计量单位
数量
含铁废料
吨
150
废旧锰钢衬板
吨
50
(二)提货地点
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宝山矿业(矿山、选矿厂),具体定位请与委托方联系人联系。
(三)看货预约
如需现场看货,联系卖方预约,看货联系人:王主任18293268768。
二、详情描述
(一)合同签订
成交方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成交方主动放弃,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结算付款
先款后货,全额预付,成交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本公告中废旧物资数量*成交单价预付全额货款。最终废旧物资结算以委托方实际过磅数量*成交单价为准,与预付货款相差的多退少补。
(三)提货
1.提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过磅数量:以委托方磅房实际过磅为准,如有异议在车辆离开厂区前提出,车辆过磅离开厂区后视同认可过磅数量。
3.运输责任:提货出厂后的一切运输费用、风险及责任均由成交方承担。
4.其他:竞价成交方需遵守委托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发票开具
1.待本合同中货物全部交付完毕,委托方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标的物过磅数量*最终竞价成交价结算最终货物金额,委托方向成交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如最终结算金额小于成交方预付款的,差额退回买方账户;最终结算金额大于成交方预付款的,成交方应在卖方开票前3日内支付多余货款。
(五)违约责任
1.若成交方未按时签订合同、支付货款或提货,视为根本违约,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成交方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2.若委托方无法按时按量交货(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3.本公告未明确的信息均以伊吾县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为准;若本公告内容与实际合同存在出入,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竞价规则及注意事项
(一)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正向竞价模式
废旧物资种类
计量单位
数量
起始价格
(元/吨)
竞价阶梯
(元/吨,含税)
含铁废料
吨
150
1575
+50
废旧锰钢衬板
吨
50
1900
+50
报价说明
1.竞价人出价应为含税价(含13%),且价格仅为出厂价格,不含成交方运至目的地费用。遇国家税率调整执行新税率,因税率变化导致的额外税费由竞价成交人承担。
2.最终成交价不受提货时间影响。
3.以上废旧物资数量为预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过磅为准。
(三)竞价时间
竞价时间为30分钟,在30分钟内竞价人可自由出价,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如有新的出价,单次延时时间为3分钟,以此循环类推,延时时间内再无竞价人出价竞价截止。
成交方式
本次竞价以最高价成交。
四、竞价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二)竞价人无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