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S140700340101567300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江孜县白沙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EPC已由江孜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以江发改项目〔2026〕6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江孜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施工、设备)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孜县白沙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EPC;
2.2建设地点:江孜县重孜乡白沙村境内;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建设规模:新建混凝土路面4528平方米,新建盖板渠(400x600)2639米,安装太阳能路灯27盏,巷道土路混凝土硬化9250平方米、新建透水砖路面7763平方米、新建花岗岩路缘石120米和边坡防护及边坡新建镀锌钢管栏杆(高1.5m)、维护设施、公共区域维护设施立面改造等附属工程内容。(详见评审报告)。
2.5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江孜县白沙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EPC(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购置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2.6计划工期:6个月;
2.7施工图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采购质量要求:所采购设备为合格产品且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8资金及落实情况: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