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外包项目(第三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赣州交控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赣州赣康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投标人中标后,各标段中标单位与各路段经营管理单位签订合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路段为大广赣定段K3042+926至K3140+926,龙河联络线K0+000至K29+698,信雄线K0+000至K13+883,绕城高速K372+295至K416+700,兴赣高速K298+872至K372+295,宁兴高速K0+000至K64+076,全长共计323.485公里社会车辆救援服务。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详见下表。标段预计补贴金额一览表详见附件1。
标段 | 招标范围 | 长度 (公里) | 驻点位置要求 | 主要工作内容 |
标段一 | 大广赣定段K3042+926至K3140+926,龙河联络线K0+000至K29+698,信雄线K0+000至K13+883 | 141.581 | 合理分布不少于两个常用驻点 | 故障车牵引拖拽、应急抢修服务;为事故车辆提供抢修、起吊、牵引拖拽服务;为事故散落物提供清理、收集、起吊、转运、仓储等服务;为事故车辆和事故物资提供停放保管服务场地;服从项目业主的调度,参与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做好高速公路应急救援设备储备。 |
标段三 | 绕城高速K372+295至K416+700;兴赣高速 K298+872至K372+295; 宁兴高速K0+000至K64+076 | 181.904 | 合理分布不少于三个常用驻点 |
注:各标段驻点布设的具体位置应最大限度满足该路段清障救援实施需要,且驻点具体位置布设前应经该路段业主确认。
2.3 服务期限
服务期36个月(合同签订采用1+1+1模式,即第一年为保障合同年,第二年和第三年根据上一年度服务综合评价情况及甲方上级单位的政策变化确定是否续签)。
2.4 车辆救援补贴
2.4.1 车辆救援补贴:各路段业主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给车辆救援单位用于补助高速公路服务路段车辆救援经营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救援车辆的高速公路服务通行费用、油费、人工费和维修费用,各路段业主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4.2 其他收费标准:车辆救援单位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核定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函》(赣发改收费【2013】245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变更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名称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9】1031号)中的收费标准执行(如上级有新的收费标准与政策或招标人编制、更新相关收费标准,以最新文件为准;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指定新的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且相较于以上收费标准中拖车作业费等费用标准部分或全部有提高,经集团分析研究后,集团可对车辆救援服务补贴进行降低或取消)。
2.5 车辆救援补贴发放方式
2.5.1 社会队伍补贴分为基础保障金和绩效考核金两部分,其中基础保障金为年度车辆救援补贴总额的30%(此部分保障金为业主为弥补投标人因响应业主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相关要求或国家、地方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而遭受的或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失所提供的专项救援服务补贴,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节假日期间投标人应按相关政策要求提供免费清障救援服务等情形下业主所提供的专项救援服务补贴),绩效考核金为年度车辆救援补贴总额的70%。
2.5.2 各路段业主对中标单位进行季度考核,具体按照《赣州交控集团车辆救援队伍考核办法(试行)》支付车辆救援补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要求、其他要求等见附表1至附表5。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中开设账户,且添加身份类型“交易乙方”,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letter-spacing:0;font-size:16px">)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style=";font-family:宋体;letter-spacing:0;font-size:16px">)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最多可投2个标段,最多可中1个标段。
3.7 在本项目标段二中标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的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 style="margin-right:0;margin-bottom:0;margin-left:0;text-indent:32px;text-autospace:none;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vertical-align:baseline;height:28px">4.2 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启用注意事项的通知》《关于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公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电子签收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中选择“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阳光采购).pdf”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style="margin-top:5px;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height:161%">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赣州绕城高速赣州东出口
联 系 人:赖女士
电 话:0797-8289692
邮 编:3410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赣南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赞贤路36号金桥花园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797-8088235
邮 编:341000
电子邮件:gnglkcsjy@
监 督 单 位: 赣州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
监 督 电 话: 0797-8289879
2026年2月10日
附表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附表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表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表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从事车辆救援服务或道路清障或故障车牵引拖曳、起吊、应急抢修等服务工作2年以上。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附表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最低要求:救援车辆及设备最低要求)
车辆及设备要求 |
标段 | 车辆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标段一 | 皮卡车 |
| 至少2辆 | 需自有 |
随车吊拖车 | 5吨及以上 | 至少2辆 | 需自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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