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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新材料项目二期平衡重式电动叉车供货及相关服务
公告名称:
中冶新材料项目二期平衡重式电动叉车供货及相关服务
所属地区:
河北
发布时间:
2025-10-31
详细内容:
采购通知编码:20251011370采购通知名称:中冶新材料项目二期平衡重式电动叉车供货及相关服务采购联系人:郭星采购联系人电话:03158862228采购联系人传真:采购联系人EMAIL: 询价编码:201510-2025-01XJ092

中冶新材料项目二期



[平衡重式电动叉车供货及相关服务]



询价书



我公司对中冶新材料项目二期工业空调采购询价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请贵公司按照询价书中的相关要求,在报价截止日前通过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提交报价,通过平台提交报价须上传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纸质报价文件的扫描件。



一、报价要求

1、采购范围及技术要求:中冶新材料项目二期平衡重式电动叉车供货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见“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时间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完成后25天内完成交货。



3、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唐山曹妃甸工业区十一加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指定场所、汽运。



4、付款方式:



(1)到货款:合同总价的60%



(2)调试验收款:合同总价的35%



(3)质保金:合同总价的5%



5、本项目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6、提交的报价中应包括必要的税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以实际发生为准。



7、投标有效期:投标应自开标日起12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8.供应商(报价人)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获得《询价书》后,应该及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明确告知询价人是否参与此次报价活动(本次询价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9.报价截止时间和报价揭示时间:以询价公告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电商平台将自动拒绝。



通信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园区十一加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



供应商(报价人)应根据采购标的技术要求及相关要求,审慎地进行报价(具体格式见“四、投标文件格式”),确保报价范围满足要求、价格合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报价文件:



(1)商务报价表(2)分项报价表(3)评审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章、签字的,请投标人高度重视,逐项检查,不要缺漏,如果投标人在分项报价表中存在未填报单价或数量短少的情况,将被视为构成缺漏项。若投标人确认缺漏项不包含在投标价中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经投标人确认缺漏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招标人主张该部分费用;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请投标人认真签字,不要用签名章或方章代替,否则导致废标;询价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的资料,务必提供完整资料,避免因为缺失导致废标。

序号物资描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税率交货日期报价需求1固定资产采购 项10.132025-11-30技术标准:计量方式:付款方式:送货地点:工程部位:收料人姓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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