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WXY-2025-01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6-2025-01509
三、项目名称
蕲春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前端摄像机部分)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
中标(成交)金额:
459.8888
(万元)
最低评标价法:
459.8888(万元)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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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蕲春县智慧防控平台建设项目(前端摄像机部分)
品牌(如有):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DS-2SK8C1ABCDE-XYZ/CF、DS-2CD7A4ZUV2-ABCF、DS-2CD714XYZ-ABCF、DS-2CD7A4XY2-CDEF、DS-2CD7C8XUV-ADE等
数量:1批
单价:45988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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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小组成员
伍闻,张新松,戢敏,曹钰,王小英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025-10-29
2、评审地点:
主场:蕲春县财政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平台);客场:黄梅镇航信汽贸城二期航信大厦5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费
2、收费金额:
5.458700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 200 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二)本结果公告期为 1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包括线上)向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蕲春县公安局
地址:
蕲春县东壁大道1号
联系方式:
0713-7222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北炜欣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蕲春县漕河一路童馨丽都3栋2单元305室
联系方式:
0713-7259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电话:
0713-725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