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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2025年报废车辆处置项目(第二次)公告
公告名称:
招标公告2025年报废车辆处置项目(第二次)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5-10-30
详细内容:
采购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东区分公司2025年6台车辆已完成报废审批,拟委托具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2、废旧车辆停放地点:东晖气站(黄埔区春园东路1号),联系人:余工38298822-4015。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资质要求: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2《服务内容》。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详见服务内容。



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总价形式报价,并且对应6台车辆分别报价,仅报固定总价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发包人设有拦标价,开启报价前拦标价不公布。



五、公告开始时间:



2025 年10 月 30  日10:00



六.公告结束时间:



2025 年 11月 6 日 10:00



七、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和方式



1、有意参加本询价项目的报价人须按要求注册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后,按要求编制电子标版报价文件,并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



2、提交的报价应全部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本文件附件3格式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八、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4)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单位: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东区分公司

联系地址: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



        联系人:余工



电话:38298822-4015



九、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附件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0-37852032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东区分公司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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