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零星报销业务全城通办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零星报销业务全城通办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六)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成交供应商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以便于存档,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文件2份(以U盘为载体,电子版内容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均须A4纸,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线下递交文件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万象国际中心营销中心2号楼11504室。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166号凯瑞大厦I座
联系方式:029-87221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嘉鑫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柳路1816号文创小镇6号楼13层B135区
联系方式:18220820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晋
电话:1822082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