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潼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运行服务项目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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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 |
推动我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运行工作,开展儿童安全教育,档案更新与管理,儿童之家运作指导,个案帮扶,政策宣讲和其他临时性工作。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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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运行服务项目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潼关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运行服务项目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本项目仅支持现场报名获取,谢绝邮寄。(供应商请携带U盘自行拷贝)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需落实的政策:《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8)《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