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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三期扩建项目桥架直通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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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三期扩建项目桥架直通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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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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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三期扩建项目桥架直通招标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操作,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三期扩建项目桥架直通(招标编号:NZZ251112-3069-100722)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桥架直通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三期扩建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桥架弯通
1.000
批
2
桥架直通
1.000
批
3
桥架附件
1.000
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近三年(2022.01.01 —2024.12.31 )至少2个供货业绩合同,且每个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投标文件中应含有业绩列表,业绩列表必须写明工程项目名称、装置名称、合同号、规格型号、数量、用户联系人及电话,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可隐去),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盖章页、供货清单等。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提供不完整、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复印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禁止提供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销的行政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2)投标人生产或代理(接受代理商时)的产品,近两年内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使用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4)投标文件须对技术询价书中所有“★”条款逐条做出响应。
“★”项只要有1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项偏离累计3项或以上者,否决投标;未加注星号“★”或三角符号“▲”的条款为普通条款,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5项或普通条款与加注三角符号“▲”的条款累计超过5项时,否决投标。
(5)报价应具备合理性,分项报价中如果出现明显违反常识的价格,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解释的,视为无效报价。
(6)提供技术偏差表,说明对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
(7)提供商务偏差表,说明对招标文件中商务条款(主要是合同条款)的响应情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0月28日16时30分
至
2025年11月2日16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投标说明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人。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等过程遇到的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95388转5或400-819-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招标联系人,zhangnd.lpec@sinopec.com),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曾思纳(020-22193126,zengsn.lpec@sinopec.com)。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不收取。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zhangnd.lpec@sinopec.com),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进入开标程序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价格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4.对评标中出现异常报价情形的,评标委员会要对异常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并形成决议,必要时应要求相关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对确认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视为串标;对投标人分项报价相似或投标总价异常接近,无法合理解释报价组成的投标予以否决。5.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鹏
联系人:
张楠迪
电 话:
020-22193560
电 话:
020 22193522
电子邮件:
wupeng.lp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zhangnd.lpec@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招标公告.pdf
请您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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