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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植物基非氯液态环保型融雪剂询比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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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植物基非氯液态环保型融雪剂询比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辽宁 |
发布时间: |
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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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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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植物基非氯液态环保型融雪剂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植物基非氯液态环保型融雪剂询比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省冬季发生降雪、冻雨、霜等天气情况严重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现根据采购人年度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拟对植物基非氯液态环保型融雪剂进行采购,加大冬季除雪作业力度,保通保畅。
2.2 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2025年度植物基非氯液态环保型融雪剂的生产、包装、运输、交付、验收、配合检测及储存,产品售后服务保障。
2.3 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预计采购数量约为508吨,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号
区域名称
使用单位
2025年冬季计划吨(t)
2026年春季计划吨(t)
1
中部地区
桃仙分公司
200
300
北部地区
沈抚分公司
8
/
2.4 供货周期
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按批次运输供货,除采购人对供货时间特别要求外,每批次完成供货时间不得超过5日。
2.5 交货地点
辽宁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可以为植物基非氯液态环保型融雪剂的生产商,也可以为植物基非氯液态环保型融雪剂的经销商,植物基非氯液态环保型融雪剂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响应,植物基非氯液态环保型融雪剂生产商和其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当供应商为植物基非氯液态环保型融雪剂生产商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1~5条所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
法人资格
生产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必须具有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以来,以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准)内能够证明拟提供的植物基非氯液态环保型融雪剂合格且同时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带★质量标准的有效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要求:
★外观:均匀态液体
成份组成及性能:
★冰点℃≤-25℃;
★相对融雪化冰能力≥一级工业盐氯化钠溶液融雪化冰能力的90%;
★PH值:6.0~10.0;
★碳钢腐蚀率(mm/a)≤0.11;
★路面摩擦衰减率(%)≤10(湿基);
★植物种子相对受害率%≤50;
★汞(Hg)含量(mg/kg)≤1;
★镉(Cd)含量(mg/kg)≤5;
★铬(Cr)含量(mg/kg)≤15;
★铅(Pb)含量(mg/kg)≤25;
★砷(As)含量(mg/kg)≤5;
★水不溶物(%)≤5;
★氯化物(%)≤1.0。
3
类似供货
经验
近3年(2022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为采购单位直接供应植物基非氯液态环保型融雪材料销售业绩,累计销售数量不少于500吨(生产商直接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供货)。
注: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供货合同协议书及对应的网络查询页,网络查询页应为“交通运输”(如“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如“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或“发展与改革”(如“”)或“招投标监督管理”(如“***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主管部门各级官方网站公示页<或登记页>,响应文件中的公示页<或登记页>件应清晰可辨,不能仅提供查询网址,登记页应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且必须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台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4
人员
项目负责人1人:有3年以上担任类似项目供货管理经验。
5
企业信誉
生产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以来)生产商单位、个人(指生产商法定代表人、生产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以来,以黑名单的通知时间为准)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列入采购人融雪材料供应商黑名单;
9、供应商在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评价等级被认定为D级且处于处理期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供应商为植物基非氯液态环保型融雪剂经销商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6~10条所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6
产品代理授权
具有生产商对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唯一授权,且生产商满足上述1~2条对融雪剂生产商的要求。
7
法人资格
经销商(或经销商上级总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如经销商为销售性质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供应商的上级总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销商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上级总公司的授权书(授权书内容必须包含投标、签约及履约权限)的,视为该经销商具有相应资格。
8
类似供货
经验
近3年(2022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为采购单位直接供应植物基非氯液态环保型融雪剂销售业绩,累计销售数量不少于500吨(经销商直接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供货)。
注: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供货合同协议书及对应的网络查询页,网络查询页应为“交通运输”(如“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如“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或“发展与改革”(如“”)或“招投标监督管理”(如“***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主管部门各级官方网站公示页<或登记页>,响应文件中的公示页<或登记页>件应清晰可辨,不能仅提供查询网址,登记页应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且必须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台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9
人员
项目负责人1人:有3年以上担任类似项目供货管理经验。
10
企业信誉
经销商以及其取得授权的生产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以来)生产商单位、经销商单位、个人(指生产商法定代表人、经销商法定代表人、经销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以来,以黑名单的通知时间为准)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列入采购人融雪材料供应商黑名单;
9、供应商在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评价等级被认定为D级且处于处理期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同一品牌的融雪材料生产商只能允许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投标响应;同一品牌的融雪材料生产商和其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应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6 日 9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http://)、《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66190776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82364333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 联系电话:024-82364336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季先生
电 话:024-82364406
电子邮件:024-82364410
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24-88325378
电子邮件:zzhwzh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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