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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仓盛路(建设大街-裕翔街)北半幅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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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招标公告】 仓盛路(建设大街-裕翔街)北半幅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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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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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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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盛路(建设大街-裕翔街)北半幅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仓盛路(建设大街-裕翔街)北半幅道路工程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25〕1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交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石家庄市交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2.1.2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为1443.78m,规划红线宽度50m,设计速度为50km/h,本次实施范围为北半幅。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等。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结束。2.1.4质量标准: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1.5本项目最高限价:72.6万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缺陷责任期段全过程监理。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3.1.2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没查询到的认为没有失信行为)。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8日09时14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110.249.147.67/G2/)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完整资料或未按要求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09时15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http://110.249.147.67/G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4层,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参加开标会,无须抵达开标现场)。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交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汇通路36号交投大厦联系人:赵雅琳、周欣悦、安杰欣联系电话:0311-80902831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鼎盛交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381号林荫商务广场2号楼2层联系人:王殿红、刘志波、谷浩欣。联系电话:0311-89908081电子邮件:956925024@qq.com8.其他公示内容8.1 特别: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市场主体注册电话:0311—89668589,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北京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0311-88033772;河北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400-707-3355转6)。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CA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8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6.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资源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8.2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的联系人:赵雅琳、周欣悦、安杰欣,电话:0311-80902831。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人:王殿红、刘志波、谷浩欣,电话:0311-89908081或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8.3 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电话:0311-89929161/89929198。8.4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8.5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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