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乐市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新乐市行政审批局以新乐行审投资审字〔2024〕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电缆总长67580米(其中:新建低压线路15250米、10千伏线路43930米、35千伏线路8400米)、排管5930米、直埋管4600米、拉管1550米、顶管1660米、电缆沟200米、顶管井38座、混凝土电缆井142座、箱式变压器25座、环网柜38座、电缆分线箱125面、钢杆13基、拆除及恢复路面61787平方米、拆除及恢复雨污水检查井149座;拆除电线电缆51414米、钢杆53基,水泥杆169基、变压器25台;新建充电桩201套等
2.2招标范围:编制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提供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和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 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29 00:00:00至2025-11-04 23:59:59,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20 09: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其他公示内容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兰少雄0311-89631533,邮箱hebeishengcheng18@126.com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1-88598952
电子邮箱:/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二、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三、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新乐市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设计
0
无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盛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乐市礼堂街75号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石铜路与新石北路交叉口旺角国际2113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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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红普
联系人:兰少雄
电话:0311-88581256
电话:0311-8963153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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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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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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