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匀公路管理局G321线K1154+700~K1166+450段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21线K1154.700~K1166.450段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审查意见》(黔交建设〔2025〕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321线K1154.700~K1166.450段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审查意见》(黔交建设〔2025〕5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资金及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都匀公路管理局G321线K1154+700~K1166+450段灾害防治工程。
2.1.2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
2.1.3 建设规模:
(1)K1154.700~K1154.750段沉陷与塌陷:采用“微型钢管桩+路基注浆”等措施进行综合处治;
(2)K1154.910~K1154.950段崩塌:采用“坡面整理+框架锚杆+SNS主动防护网”等措施进行综合处治;
(3)K1155.570~K1155.635段崩塌:采用“清除坡面危悬石,挂主动防护网、实体护面墙”等措施进行综合处治;
(4)K1157.250~K1157.350段滑坡:采用“微型钢管桩+C25砼地系梁+C20片石砼挡墙+路基注浆+仰斜式排水孔”等措施进行综合处治;
(5)K1158.040~K1158.140段沉陷与塌陷:采用“路基注浆+仰斜式排水孔”措施进行综合处治;
(6)K1160.840~K1160.930段沉陷与塌陷:采用“微型钢管+路基注浆+涵洞口修复+砂浆灌缝”等措施进行综合处治;
(7)K1164.160~K1164.200段沉陷与塌陷:采用“路基换填+盲沟”等措施进行综合处治;
(8)K1164.570~K1164.605段崩塌:采用“坡面整理+C20片石砼路堑墙+实体护面墙”等措施进行综合处治;
(9)K1166.300~K1166.450段崩塌:采用“坡面整理+框架锚杆+路堑墙+锚杆挂网喷射砼”等措施进行综合处治;
(10)对损坏的路面、交安、排水工程进行恢复。
2.1.4 项目总投资:1288.75万元。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及工程变更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及其缺陷责任修复。
2.2.2 合同估算价:1072.5908万元。
2.2.3 计划工期:2026年6月30日前完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3.1.1 拟任的主要人员应满足如下条件:
项目经理: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或最终变更注册后的服务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项目总工: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至少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安全生产负责人:至少具有3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验,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
3.1.2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2024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3.1.3设备:/。
3.1.4其他: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最新信用等级为AA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最新信用等级为A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最新信用等级为B及以下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4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为R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TYTB格式)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R采用远程开标项目的投标人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采用现场开标项目的投标人需携带数字证书到“交易场所”指定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发布。
7. 交易场所
本次招标的交易场所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电话:0851-85971363/85971912。
8. 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120号。
电话:0851-85992503。
9. 异议与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10. 其他
10.1 首次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或将企业CA证书开通互联互通功能或下载和注册贵州交易通APP,具体事宜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的相关规定为准。
10.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省都匀公路管理局
地 址:贵州省都匀市剑江北路109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54-8231912
电子邮件:43161488@qq.com
招标代理:北京华通睿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102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851- 85560098、18708533466
电子邮件:2076241252@qq.com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