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第七十一工程处有限责任公司天轮、吊桶、钩头租赁招标公告一、总则(一)本技术要求提出了设备的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二)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及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相关的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二、供货与服务范围供方的供货与服务范围包括天轮、吊桶、钩头检验试验、试运行等。三、比价设备内容: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参数数量单台控制价(元)备注1悬吊天轮单槽φ0.65m27台2402座钩式吊桶TZ-15台4003钩头装置GZ-75台500注:具体采购数量根据工程施工实际需要进行采购。四、定标原则:评标小组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后,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最低报价相同的,工期短的投标人优先;最低报价相同且工期一样的,注册资金大的投标人优先)五、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单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六、比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表1 ”格式填写报价,签字、盖章后上传,当表中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之间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七、技术要求:具有煤安证;设备保证设备性能、外观完好,每台设备提供合格的探伤报告。八、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九、交货地点:安徽省宿州市71处设备库。十、租赁期限:预计租赁期为12个月,以工程实际施工情况为准。十一、报价为含税、含运费价格(税票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二、免费对需方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十三、质量保证质保期为现场安装、调试、运行、合格且双方签字认可之后一年。对由于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故障,供方应全部负责。 联系人及电话: 魏工 13855722621 欧工 0557-371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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