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
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廊坊市
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项目
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冀公路〔
2022〕74 号、冀公路〔2023〕74 号、冀公路〔2024〕199号、冀公路〔2024〕114号、冀公路〔2024〕207号、冀公路〔2024〕157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冀公路〔
2022〕183 号、冀公路〔2023〕165号、冀公路〔2024〕 262号、冀公路〔2024〕
288号冀公路〔2024〕257 号、冀公路〔2024〕260号
批准
,项目业主为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廊坊。
2.1.2建设建设规模及内容:
廊坊市
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项目施工监理,
包含
廊坊市省道廊涿线
(S371)京广线至大广高架桥西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廊坊市国道天木线(G336)京台高速公路出口至京德高速口东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廊坊市国道通武线(G230)京通线交叉口至双安新城段预防养护工程等2项路面养护工程、国道京广线(G106)半边店村北至霸州城区北段(下行)修复养护(中修)等6项养护工程、国道京澳线(G105)霸州永清界至霸杨线交叉口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等5项养护工程、国道京澳线(G105)王文路口至大城县城南段修复养护(中修)等4项养护工程、廊坊市国道
G105北京至澳门公路K64+994至 K179+286段等5条路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廊坊市国道 G105北京至澳门公路77+800-K96+200段等5条路段路界内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3
监理服务期为: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2 招标范围
2.2.1 廊坊市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项目的施工前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2.2.2标段划分:
本此招标分为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3.1.2业绩要求: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3.1.3信誉要求: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3.1.4
总监理工程师
要求: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3.1.5其他要求:
落实政府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人,请于
202
5
年
3
月
14
日
9
时至
202
5
年
3
月
20
日
17
时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7日
9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廊坊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eieb.com/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
http://jtt.hebei.gov.cn/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
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www.ccgp-hebei.gov.cn)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异议说明彩色扫描后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交,提交后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人:
陈景兵
0316-233617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苗永超
0316-591213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6-2122711
邮箱:
lfsjglk@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
(元)
|
廊坊市
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项目监理
|
/
|
0
|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廊坊市新华路
80号
|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
269号
|
邮政编码:
065000
|
邮政编码:
050010
|
联
系
人:陈景兵
|
联
系
人:苗永超
|
电
话:
0316-2336177
|
电
话:
0316-5912139
|
传
真:
0316-2332185
|
传
真:
0311-69052033
|
|
电子邮件:
rhahlf@126.com
|
中心服务负责人: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号楼2层
电话:
0316-2920616
附件
1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最低要求
)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近
3
年内
(
2022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竣)工时间为准
)完成至少
1
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
施工
监理业绩。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
最低要求
)
要
求
|
投标人过去
1年(2024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高级职称(
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
);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
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
);
近
3
年内
(
2022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竣)工时间为准
)担任过
1
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
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或副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
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
(
4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5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6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7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8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9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
)技术建议书(暗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0.2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报价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
(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
、在岗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
3
5
分
主要人员
:
30分
业绩
:
20分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
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
=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
位小数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