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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磨子湖游客服务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忠县磨子湖游客服务设施项目已由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代码:2412-500233-04-01-82836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兴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兴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忠县磨子土家族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改扩建会客中心综合楼,项目占地20250平方米,总建筑占地面积5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75平方米;新建水库管理用房243平方米;水库管理站外立面964平方米;配套建设休闲文化场所观景平台、绿化、文创标志等附属设施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780.68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发布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