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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规划建设办公室南港工业区2025-2027年度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智慧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新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规划建设办公室南港工业区2025-2027年度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智慧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新疆
发布时间:
2025-03-11
详细内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规划建设办公室南港工业区2025-2027年度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智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HJJGP-TEDA-2025-001)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3月11日发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规划建设办公室

项目概况

南港工业区2025-2027年度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智慧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华中路16号天威工业园9号楼(华中路与永华街交口)二楼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JJGP-TEDA-2025-001

项目名称:南港工业区2025-2027年度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智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59.672万元

最高限价:1659.67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659.672

1,659.672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本项目为南港工业区2025-2027年度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智慧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共计3年,分为节能改造期和合同能源管理期。其中节能改造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3个月内完成,路灯改造后,采购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共同测试,测试标准:符合CJJ45-2015国家标准,各项技术参数满足要求。验收合格后进入合同能源管理期;合同能源管理期为自节能改造验收合格后至服务期限结束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注: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均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相关证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时间的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投标文件中须包含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中各成员名称、职责、权利义务、所投项目名称和包号等内容。B.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到2025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华中路16号天威工业园9号楼(华中路与永华街交口)二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填写“文件领取登记表”后,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华中路16号天威工业园9号楼(华中路与永华街交口)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2025年03月19日14:00,天津市滨海新区华中路16号天威工业园9号楼(华中路与永华街交口)二楼会议室。(注:参加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规划建设办公室

地址:天津南港工业区创业路1号

联系方式:022-63116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华中路16号天威工业园9号楼

联系方式:022-65293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云姜莹莹李玲

电话:022-6529315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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