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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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江西宜春市樟树市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大道。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一、所采购产品
1、木质粉末活性炭 ,规格参数要求:亚甲基兰值≥12ml/0.1g,碘值≥850mg/g,水份≤10%,灰分≤8%,PH值:>2。25kg/袋。需求数量:20吨,3月份一次性送完。收货地址:江西省樟树市/丰城市。
2、木质活性炭:规格参数:亚甲基兰值≥17ml/0.1g,碘值≥1000mg/g,PH≥5-7,水份≤50%,灰分≤8%。25kg袋。需求数量:60吨,收货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交货时间:2024年3月至4月。
二、产品要求: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国标一等品,符合或优于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国标GB/T12496.9-2015。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2025年3月至4月,分批次到货,具体时间可沟通;
2、交货地址:江西省/四川省。
3、交货方式:卖方负责运输产品至买方制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汽运,运费、装车费由卖方承担。
五、验收方法:
买方对卖方所卖货物按合同要求验收,卖方向买方提交⑴送货单、⑵出厂检验单及⑶过磅单,以买方验收和检测结果为准。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包装标准:25公斤/袋,包装袋2层,外包塑料编织袋内衬聚乙烯塑料内膜,产品包装应符合运输、储存要求,外包装须有相关标识,如有双方约定的按约定执行,保持外包装的完好以及产品质量不受影响。
七、验收提出异议期限:
按第二条款标准要求验收,验收以买方为准,买方可在卖方交付产品后的拾日内提出质量异议;验收过程中买方对产品取样保存,以备仲裁检测。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月结,合同签订后,卖方安排备货,联系收货人,按要求时间、数量送货。买、卖双方每月3日前核对上月往来账,开发票(13%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25日结算上个月到货费用(以实际到货磅单数量为准),用银行电子承兑汇票(6个月内)支付。
四、技术条款:
一、所采购产品
1、木质粉末活性炭 ,规格参数要求:亚甲基兰值≥12ml/0.1g,碘值≥850mg/g,水份≤10%,灰分≤8%,PH值:>2。25kg/袋。需求数量:20吨,3月份一次性送完。收货地址:江西省樟树市/丰城市。
2、木质活性炭:规格参数:亚甲基兰值≥17ml/0.1g,碘值≥1000mg/g,PH≥5-7,水份≤50%,灰分≤8%。25kg袋。需求数量:60吨,收货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交货时间:2024年3月至4月。
二、产品要求: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国标一等品,符合或优于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国标GB/T12496.9-2015。
三、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1、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货的(买方要求推迟交货的除外),每延期一天卖方承担违约金500元,延期二天的,所造成买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
2、卖方所供产品应确保与样品一致(如有),经买方化验达不到合同规定含量要求:水份高于合同要求含量的直接按超出部分百分比扣除总总量,水份高于10%或亚兰值和碘值不满足合同要求的,卖方应承担合同款10%违约金;
3、包装必须为无字外包装,如发现印有其他字样的,卖方应承担5000元/次违约金未有约定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四、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执行合同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200万元
六、报名要求:1、活性炭生产厂家 或代理贸易商(需有授权代理证明); 2、报价需含税(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到江西省/四川省); 3、报名、报价后,根据需方通知寄样检测、留样。 4、报名附件上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产品说明书、MSDS、近期质检报告。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一、报价需含税含运到货价; 二、收货地址:江西省/四川省,详见上面物料信息。【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QQ:2041 408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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