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长治市潞州区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承揽人交付锅炉能效测试报告,承揽人合同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甲方财务要求办理挂账手续后,由甲方根据其付款计划、付款规定,以商业(电子)承兑汇票的方式分期分批支付,任何情况下货款支付均不计利息。
因承揽人原因,导致本项目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或不能按时交付验锅炉能效测试报告,承揽人向甲方承担逾期责任,并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分段计算:逾期10日以内(含)完成或交付锅炉能效测试报告,每逾期1日,扣减合同含税金额的 0.5%;逾期10日以上至20日以内(含)完成或交付锅炉能效测试报告,每逾期1日扣减合同含税金额的1%;逾期20日以上完成或交付锅炉能效测试报告,属严重超期,每逾期1日,扣减合同含税金额的2%。同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将承揽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务人员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
四、技术条款:
承揽人严格按《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 91-2021)》等最新现行规范、标准对电站锅炉进行锅炉能效测试,并对锅炉能效测试结果负责。
承揽人接到通知后在2天内及时派人员到现场进行锅炉能效测试,全部锅炉能效测试完成,承揽人应在10个工作日之内交付正式锅炉能效测试报告。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六、报名要求:报名单位须需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质,在国家市场监管(质检)总局公告的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名单内,检测人员应持有锅炉类特种设备检验师证书,具备专业检测能力。 报名时将资质证件和业绩做成pdf文档,在报名时一并上传。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3台电站锅炉、1台工业锅炉共4台在用锅炉定期能效测试,报价请注明税率、锅炉能效测试工期、报告交付期、付款方式,将报价、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等资料做成pdf文档作为附件上传【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QQ:2041 408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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