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党河水峡口水库和党河水库泥沙冲淤过程及水沙联合调控技术研究
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是酒泉市党河水峡口水库和党河水库泥沙冲淤过程及水沙联合调控技术研究服务项目,本项目是优化党河水峡口水库工程设计方案,指导水库运行的技术研究项目,招标人为酒泉市党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由酒泉市水务局以酒水发〔2024〕117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明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人:酒泉市党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
2.建设地点:酒泉市肃北县、敦煌市。
3.项目性质:技术研究。
4.项目研究目的:党河流域面临水资源短缺、泥沙淤积加剧、生态功能退化等多重挑战,本项目旨在通过水峡口水库与党河水库两库泥沙冲淤过程及水沙联合调控技术研究,提出保障水峡口和党河水库长期有效库容并延长水库使用寿命的合理水库运用方式,提出进一步提高敦煌城区防洪能力的两库联合防洪调度方案,并提出优化水沙资源配置和利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提升水库综合效益等具体措施,初步形成可推广的干旱区水库群水沙联控范式,进一步优化党河水峡口水库工程设计方案,为党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5.项目研究内容:
本项目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1)研究提出水峡口水库合理排沙运用方式,并分析异重流排沙的可行性及效果,进一步优化党河水峡口水库工程设计方案。
(2)预测水峡口水库下游河道及党河水库泥沙冲淤过程,研究水峡口水库建成后党河水库合理排沙运用方式,分析水峡口水库运用对下游河道演变及党河水库泥沙冲淤的影响。
(3)开展水峡口-党河水库不同水沙联合调度方案研究,提出适宜的两库联合水沙调度运行建议,为党河流域水沙资源综合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4)研究两水库联合调度方案对下游河道冲淤的影响;分析不同水沙调度方案对党河水库下游河道及敦煌城区河道洪水演进过程的影响,并从防洪的角度提出两库联合调度的最佳方案。
6.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开展泥沙专题研究,运用数学模型分析水峡口水库淤积情况,分析水峡口水库运用对下游河道以及党河水库的影响,分析两水库运用对防洪河段冲淤的影响,并开展两水库联合运用方式研究。
8.质量要求:
(1)符合《工程泥沙设计标准》(GB/ T51280-2018)、《水利水电工程泥沙设计规范》(NB/T 35049-2015)、《泥沙设计手册》等相关规范要求;
(2)对研究成果采用专家评审方式验收,并通过评审验收要求。
9.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九个月内完成。
10.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社会投资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近5年内承担过水利工程泥沙方面科研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4.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事业单位需提供财务状况表、预算收入支出表、资产负债表。成立不足3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外地企业可在公司注册地进行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记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
四、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综合电子标”各投标人可在开
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交易通网站(http://www.ejiaoyi.vip/)下载相关操作手册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代理机构或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交易通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6131306
3.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综合电子标”,
进行开评标活动。
4.本项目投标文件应采用“甘肃交易通综合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
投标人在开标前24小时内,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综合电子标在项目管理界面查询到自己所投项目后上传“投标文件”,请投标人错峰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在高峰时段上传投标文件失败,影响本次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请投标人于2025年3月11日-2025年4月1日全天(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网上开标时间:2025年4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网上开标地点:本次开标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建设单位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酒泉市党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
地 址:甘肃省敦煌市丽景路80号
联系人:肖海邦 杜小冬 电话:13993711351 18189389202
招标代理机构:酒泉四方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宝泉西路2-1号楼3-2-1
联系人:盛莉婷 电话:13389370861
2025年3月10日
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表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
企业地址
|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务
|
| 电子邮箱
|
|
投标报名备案人
(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负责人)
|
| 职务
|
| 职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资质证书号
|
| 核查结果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经济性质
|
| 年检结果
|
|
企业人员
概况
| 总人数
| 人
| 工程师
| 人
|
管理人
| 人
| 其他人员
| 人
|
近五年(2020年1月至2025年1月)业绩
|
|
本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注册编号
| 主要业绩及
工作年限
|
|
|
|
|
|
本项目
其他参与人员
| 姓名
| 职称
| 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专业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注:1.本表内相关人员,必须与证件原件和投标文件内的人员信息一致,提供不全或与本表内信息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表由投标单位填写并盖章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 (招标人名称)
本人以 (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在本项目投标及履行合同期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工作职责。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承诺的质量、服务期及其他要求履行合同。
6.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7.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承诺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电子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