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热电部粉煤灰外委清运处置(二次)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热电部粉煤灰外委清运处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服务)
招标编号:DQSH-FW-GKZB2025-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热电部粉煤灰外委清运处置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热电部在厂区3.5公里外建有四座贮灰池(1#2#4#5#),总贮灰能力832万立方米,采用切换运行方式。其中:2#贮灰池可取灰量约160万立方米(以实测数据为准)。2025年计划清空2#贮灰池,对热电部2#贮灰池约160万立方米粉煤灰清运以及清运过程中的防扬尘治理,以及合同期内1#、4#、5#贮灰池的防扬尘治理。需委托具有资质的厂家进行合规综合利用,总投资预计840万元(含税)。
2.2、服务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热电部贮灰场(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厂区南侧3公里附近,大庆开发区兴化园区东侧)。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止。
2.4、清运数量:2025年9月30日前累计完成清运量约160万立方米(以实际测绘测量为准)
2.5、计价方式:本次招标为固定单价,结算数量以实际测绘测量结果为准。
2.6、最高限价:固定单价5.25元/立(含税,人工、运输等所有费用。税率发生变化时,按照原税率不含税价格调整新税率的含税价格)。
2.7、付款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处置费用。中小企业付款在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限期不超过7个月。非中小企业付款在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并根据甲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50%,限期不超过6个月。
2.8、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
2.9、项目承办人:高波 联系方式:0459-6765197。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热电部2#贮灰池预计约160万立方米(以实测数量为准)粉煤灰清运以及清运过程中的防扬尘治理和1#、4#、5#贮灰池的防扬尘治理。
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建有粉煤灰和炉渣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并提供项目环评及环评批复(全本扫描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扫描件)、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全本扫描件。
3.3、提供粉煤灰密闭储库环评环评及环评批复(全本扫描),能够全年连续接收粉煤灰和炉渣,不影响招标人连续生产。粉煤灰和炉渣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下发的有关管理规定。
3.4、投标人提供粉煤灰运输服务,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投标企业需提供承诺书。投标人自有或委托的运输车辆资质齐全,必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行车证扫描件,委托运输的同时提供运输委托合同及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车证扫描件。
3.5、投标单位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各级政府固废违规处置的行政处罚,须提供未受罚承诺书并签字盖章,若存在固废违规处置处罚行为,取消中标资格。
3.6、有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粉煤灰暂存场所,容积不低于100万立方米,且使用年限不低于合同期,提供证明文件及暂存场所符合环保要求的承诺书。
3.7、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环境应急预案。
3.8、投标单位中标后,为不影响招标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投标人需做出承诺保证(签字盖章)从合同执行时间开始能够进行连续清运,需保证有每日清运量不低于10000吨的能力,若不提交承诺保证书,取消中标资格。
3.9、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上提供开标前5日内截屏。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设为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状态(以开标查询之日为准)。
3.10、三年内在大庆石化公司有未完成合同内容或不良业绩的单位,取消中标资格。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3-10 14:00:00至2025-03-17 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8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03-25 08:2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大街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高波 联 系 方 式:0459-6765197。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8室
项目负责人:刘延军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0459-6411513 电子邮件:liuyj169@petrochina.com.cn
8.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附件:注1. 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简易手册.pdf
附件:注2.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