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湖北税务2025年音视频设备购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领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ZXGK-A0029-B00
项目名称:湖北税务2025年音视频设备购买项目
预算金额:169.2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9.2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要求/备注
货物/服务
1
室内LED显示屏
26.325
m²
核心产品
货物
2
高清无缝混插矩阵
2
台
货物
3
视频会议摄像头
3
套
货物
4
全向麦
4
套
货物
5
超薄扩声扬声器
4
支
货物
6
超薄扩声功率放大器
2
台
货物
7
数字调音台1
1
台
货物
8
数字音频处理器
1
台
货物
9
自动反馈抑制器1
1
台
货物
10
会议音柱扬声器
6
支
货物
11
双通道专业数字功放
3
台
货物
12
数字前级音频处理器
1
台
货物
13
数字调音台2
1
台
货物
14
自动反馈抑制器2
1
台
货物
15
智能数字会议控制设备
2
台
货物
16
桌面式发言主席单元
2
台
货物
17
桌面式发言代表单元
43
台
货物
18
真分集无线话筒
2
套
货物
19
智能时序电源管理器
2
台
货物
20
会议信息显示终端
2
台
货物
21
中控控制设备
2
台
货物
22
中控强力电源控制器
2
台
货物
23
4路强电白炽灯调光器
2
台
货物
24
4寸彩色触摸屏
4
台
货物
25
公共区域监控设备
1
项
货物
26
设备机柜
4
台
货物
★工期
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到货,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实施。
质保
要求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核心产品
及要求
“要求/备注”栏中标注为“核心产品”
是否采购
进口产品
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到货,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实施。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 至2025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领取
方式:为方便投标人,降低投标成本,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通过以下方式完成:向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项目联系人发送报名邮件,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以及“报名”字样,同时将单位委托书(或授权书等文件)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84706038@qq.com联系报名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电子档。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407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
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0〕46号文、财库[2022]19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
联系方式:杜旭 027-87328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
地址:无
联系方式: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旭
电话:027-87328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