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就郎溪县新发镇2024年2.8MW渔光互补分布式光伏电站到村产业项目(项目编号:LXX-GC-GK-2025010)作如下答疑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澄清内容执行:
位置
原招标文件内容
澄清后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进度款支付
进度款支付:工程费用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10%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照每月已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5%付款(包含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90%,待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12个月)无质量争议后付清。(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进度款支付:工程费用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40%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照每月已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5%付款(包含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90%,待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12个月)无质量争议后付清。(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注:如承包人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
合同条款及格式4.7.3.2付款方式:
进度款支付:工程费用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10%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照每月已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5%付款(包含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90%,待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12个月)无质量争议后付清。(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进度款支付:工程费用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40%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照每月已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5%付款(包含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90%,待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核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12个月)无质量争议后付清。(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注:如承包人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均不变。
郎溪县新发镇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郎溪县衡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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