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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雄安新区公告体育中心文体产业园项目酒店精装设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北省雄安新区公告体育中心文体产业园项目酒店精装设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5-03-07
详细内容:











体育中心文体产业园项目酒店精装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体育中心



















文体产业园项目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关于开展





















体育中心





















文体产业园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



















5











































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雄安公服未来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河北雄安公服未来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体育中心文体产业园项目酒店精装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位于启动区大学园片区











































2.2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主题酒店及酒店式服务公寓,两个地块占地约0.7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3.24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规模约2



















.16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规模约





















1.08





















万平方米





















。精装面积预估:地上部分

2

万平方米,地下部分

0.6

万平方米





















(以实际需求为准)













































2.3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约



















14亿

































































含土地成本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





















33



















0



















万元。























2.









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



















主题酒店及配套、酒店式服务公寓等地上及地下精装、软装方案



































施工图设计



































IP

主题设计





































。详见设计任务书。























2.









5











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











































设计成果符合中国现行规范要求











































设计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





















的文件编制要求

























达到





















河北





















雄安新区及





















中国





















雄安集团





















有限公司





















、招标人、





















业主方





















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深度标准。























2.









6











设计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至工程取得竣工备案表;其中设计周期(指从合同签订到完成施工图设计)7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完成深化方案设计,取得相应阶段的政府部门批复后

15

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在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取得发包人确认后

25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具体以发包人实际要求为准。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甲级

















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甲级

















资质



















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













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已完成的单个项目精装修设计合同额在





















200





















万元























































































以上或单个项目精装修面积在





















2





















万平方米























































































以上的公共建筑



















(如: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等)



















精装修设计业绩(设计范围至少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



























注:

























以上设计业绩包括精装修专项设计业绩、勘察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和其他业绩中包含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且工作内容均须包含精装修设计;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

















(3











)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信誉要求: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投标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



















f.











投标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投标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













在近三年内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投标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













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



























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投标人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













为准);



















s.投标人在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







































项的修改);



























u.投标人被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

jzsc.mohurd.gov.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







重大设计质量



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L项修改为本条);



























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







































项修改为本条)

















































z.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p项修改为本条);



























aa.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r项修改为本条);



























ab.以上

t



u



v



w



x



y



z



aa





















“信誉要求”



















不一致的,以t、

u



v



w



x



y



z



aa

条要求为准

















































ac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交易平台







投诉与答复



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





















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8)其他要求:















/







































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3-07 23:59:00





























2025-04-15



















08:59:00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CA数字证书

登录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以下简称



交易平台



)的



电子招标项目



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









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交易平台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04-15 09:00:00













,投标人









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本项目实行暗标,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使用开标系统和直播系统。开标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

-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并且招标代理编辑完成不见面邀请后,投标人可根据页面下方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进入直播参与开标,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应及时进入直播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http://www.cebpub







service.com/)、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雄安公服未来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张市路

57

























联系人:















张经理























电 话:











0312-5616806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联系人:













夏英森、

















贾晓晓



































李永光





















电 话:













15110180456

















18612062977、

















13825083156





















电子邮件:













32292473















@















qq















.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

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



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服务平台







交易平台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0312-5675633

















10.8 “交易平台



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服务平台







交易平台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电子招标文件编制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14.









3120









版本编制。















10.9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







10









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



交易平台







异议与答复



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









相关









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异议



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夏英森

















电 话:









15110180456















电子邮件:









32292473







@







qq







.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4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电话:

0312-5620123









,电子邮箱:

yshhjjjyjd@163.com

























10.11







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10.1







2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

2024



5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至少在开标前一日进行新区平台登录及账号绑定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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