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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弘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渭塘爱格豪酒店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弘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渭塘爱格豪酒店项目
已由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渭政投备〔
2024〕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弘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州弘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渭塘爱格豪酒店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
;
2.1.2
建设规模:
拟建总建筑面积约
22367.69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1
3947
.
6792万元
2.1.4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7
00
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25
年
4
月
15
日
;
施工开工日期:
2025
年
5
月
14
日
;
工程竣工日期:
2027
年
3
月
1
5
日
;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
:(
1)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2)施工周期:
670
日历天
2.1.5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
1)
设计内容及范围: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审查及抗震审查论证)、方案报批、初步设计深化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及报送审查;包括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安装
(给排水、电气、暖通)设计、人防设计及平战转换预案、综合管线设计(室外管线、地下室管线)、基坑支护设计、消防设计、幕墙设计、景观和室外工程设计、标识系统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泛光照明、智能化设计等)、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雨水回收、充电桩深化设计、门窗及幕墙深化设计、空调及新风系统设计、栏杆百叶深化设计及抗震支架设计、保温深化、钢结构专业深化设计(雨篷、出入口等)、BIM 设计)
工程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包括:包括项目报建、报批,图纸报审(施工图、消防、防雷及相关图审等),施工现场驻场配合服务,以及其他按甲方要求服务。提供与本项目自来水、供电、燃气、雨污水、通讯等社会公用事业专项设计的配合服务,提供与本项目相关其他专项设计的审核及其他配合服务等。与设计有关的项目整体联调、联试,提供相关工作及设备操作流程、手册,配合提供相关培训服务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需完成的所有建设项目档案归档(工程声像档案(采集摄录、编制归档)、工程数字化电子档案(整理著录、编制归档)、工程纸质档案(资料整理、立卷归档)、竣工验收备案归档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
(
2)施工(含采购)内容及范围: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不包括电力、燃气、通信、空调新风系统专业工程;其中智能化只包括预留预埋
并满足验收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目标所需的所有调试和试运行、项目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维修质保等全部内容。负责项目的竣工决
(结)算、审计配合、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档案归档、工程备案。
(
3)项目整体联调、联试,提供相关工作及设备操作流程、手册,配合提供相关培训服务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需完成的所有相关审批、报批报验、建设项目档案归档(工程声像档案(采集摄录、编制归档)、工程数字化电子档案(整理著录、编制归档)、工程纸质档案(资料整理、立卷归档)、竣工验收备案归档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
设计资质要求: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b.
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3.1.2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1
)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类)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
(
2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中的一项。
(
4
)如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派遣。
3.3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
1
)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2022年3月
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8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
2
)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
2022年3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8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
3
)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
2022年3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82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还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若提供的上述
①②③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注:所有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
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施工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书)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为贯彻落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2
号),本项目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以满足联合体要求的施工单位为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项目开标当日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本项目拟派注册建筑师证明材料执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
3.
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
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2)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须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
(
3)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书)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拟派注册建筑师证明材料执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
2021〕2号)文件。
(
4)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
5)联合体各方均应按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注册证、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5
年
3
月
6
日
00:00:00
至
202
5
年
3
月
13
日
23:59:59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4
月
8
日
09
时
30
分
;
5.2
逾期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szzyjy.com.cn:8086/
上发布。
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
http://www.szzyjy.com.cn:8086/jyxx/003001/003001024/20241101/ab15dbfd-f418-4c50-8c79-eafdf0dac4cc.html?fzxname=null
9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苏州弘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苏州市吴中西路
87号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人:
|
周春芝
|
联系人:
|
钱靖康、徐荣
|
电话:
|
0512-65229886
|
电话:
|
0512-65221883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465426776@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