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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案件事务中心服务项目(CQS25C00073)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重庆市案件事务中心服务项目(CQS25C00073)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5-03-07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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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案件事务中心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3月12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0073





项目名称:案件事务中心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案件事务中心服务项目 1,000,000.00元 1 服务案件包括全院所有案件,服务内容主要包含线下材料接收、材料扫描、卷宗编目、卷宗归档、上诉整理等服务类工作以及全流程网上办案必要的信息化系统设施设备及软件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1,0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服务时间为1年。 2.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要求派驻服务人员、提供辅助软件工具、编制完成人员管理制度,并保证辅助软件工具硬件设施的正常运行、全流程网上办案事务性工作外包服务工作顺利开展,不得影响审执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10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具体措施为:供应商自身应为中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供应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评审供应商资格条件时,若发现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3月6日 至 2025年3月1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1、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3、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1日。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将《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表》发送至3097860773@qq.com(邮箱)。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谈判文件费在谈判现场缴纳。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3月12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3月12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五、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25年3月12日 14:30





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采购经办人:冉老师/吴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5439166 023-6543918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基地总部一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康莉





代理机构电话:023-63206045 023-6746177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82号天王星D1-2栋7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冉老师/吴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5439166 023-65439187





九、附件



竞争性谈判—CQS25C00073—案件事务中心服务项目(定稿)20250306.docx





《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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