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春热电厂兰家污水处理厂至电厂中水改造工程补给水泵房建筑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3-31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长春热电厂兰家污水处理厂至电厂中水改造工程补给水泵房建筑施工工程招标人为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长春热电厂兰家污水处理厂至电厂中水改造工程补给水泵房建筑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长春热电厂兰家污水处理厂至电厂中水改造工程补给水泵房建筑施工工程。
2.2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合隆镇华能路1377号。
2.3招标范围:补给水泵站围墙内占地面积约1145.84㎡。其中建筑工程主要包括新建一座补给水泵房及电控间、吸水井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244平方米(补给水泵房及电控间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单层);吸水池约280立方米;建筑物接地、设备基础二次灌浆;补给水泵站内采暖、照明、通风、空调、给排水及阀门井室,补给水泵站厂区围墙、厂区道路、厂区绿化、厂区路灯及厂区平整规划等。
2.4工期:签订合同发出开工令日期开始,项目工期90天。
2.5资金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款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工业厂房土建施工或电厂土建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合同价格、签字盖章页等)。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拟派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员资格证件,须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其中项目经理还需提供劳动合同)。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7月22日9:00起至2022年7月2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9时00分;开标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5.2 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文件递交。(
注: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
地 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星火路399号
| 地 址:
|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
邮 编:
| 130012
| 邮 编:
| 050000
|
电 话:
| 0431-89822039
| 电 话:
| 400-010-1086转8319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hnzbcd@
|
联 系 人:
| 吴先生
| 联 系 人:
| 杨先生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