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开封市振源置业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转让项目 | 转让底价(万元) | 面议 |
| 预挂牌披露期 | 20个工作日 | 预挂牌起始日期 | 2022-6-17 |
| 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 河南省-开封市 | 预挂牌到期日期 | 2022-7-14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预披露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 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2.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产权转让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 名 称 | 开封市振源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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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复兴大道产业园二号楼6A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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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郭长松
| 成立日期
|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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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10000
| 实收资本
(万元)
| 9799.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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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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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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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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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10200MA9KQF12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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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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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拆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乡市容管理;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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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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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有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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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封市城乡振兴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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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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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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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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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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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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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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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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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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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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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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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财务指 标 | 2022年2月-6月审计报告数据(万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0
| -0.078
| -0.078
| -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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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9799.139
| 0
| 9799.139
|
审计机构
| 河南谊信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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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31日财务报表(万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0
| -0.078
| -0.078
| -0.078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9799.139
| 0
| 9799.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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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决策及批准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开封市城乡振兴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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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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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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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胡斌
| 电话
| 18749807053
| 邮箱
| 1196331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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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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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
主管部门名称
| 开封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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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20075074049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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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类型
| 董事会决议
其他党支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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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开封市城乡振兴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需经开封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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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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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决议
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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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文件名称
| 开封市城乡振兴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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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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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具备独立民事能力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若为自然人,应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意向受让方应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书面《信用报告》)和失信行为查询报告(意向受让方应提交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书面查询报告),若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还需提交未被公司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意向受让方应提交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书面查询报告)的证明文件。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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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产权转让行为尚待报请有权批准单位批准后进行正式信息披露。
3、以正式披露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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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本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意向受让方或接收本预披露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我交易中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凡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有意愿参加本项目受让者,可在本预披露发布之日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交易中心联系。 3.本项目最终转让信息以在我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的正式披露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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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 |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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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王女士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371—23859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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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开封市民之家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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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