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天然气管道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江苏省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前黄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QHSN-JGFW标段)��标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前黄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QHSN-JGFW标段)��标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2-06-17
详细内容: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招标公告
2022-06-16



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前黄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服务项目(QHSN-JGFW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前黄枢纽工程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QHSN-JGFW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前黄枢纽位于太涌运河与Ⅲ级航道锡溧漕河改道段交汇处锡溧漕河上,为Ⅲ级通航建筑物,双线船闸建设规模230×23×4(米),设计最大船舶吨级为1000吨级;新坊浜节制闸净宽6米;改线3号桥改建。前黄枢纽位并布设配套工程:房建、闸门、启闭机、电气、标牌、绿化等附属设施。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即QHSN-JGFW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配合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前黄枢纽工程档案验收会议、竣工质量鉴定会议、竣工验收会议具体会务(包括会议现场提供档案等);

(2)编制建设单位工作报告,收集、审核、修改项目参建单位的工作报告,汇编形成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前黄枢纽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工作报告、竣工质量评定工作报告、竣工验收工作报告,并制作报告PPT,根据实际需求递交工作报告汇编纸质版,并提供相应电子版1份,竣工报告PPT电子版及存储介质1份;工程试运行报告;汇总分析设计变更等;

(3)梳理、汇总项目前期行政审批文件、开工审批文件、专项验收意见,形成项目行政审批文件和专项验收意见汇编,提供汇编纸质版满足会议需要,并提供相应电子版1份;

(4)在专题会议召开前,制作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前黄枢纽工程宣传片(含档案验收会、竣工质量评定会、竣工验收会三次会议,每次会议播放7分钟左右),提交电子版及存储介质1份;

(5)竣工验收会议中其他材料(竣工评定报告、工程交接手续等)的准备;

(6)配合做好项目交工后的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做好档案验收会议及竣工质量鉴定会议中的其他材料的准备;

(7)形成档案验收会议、竣工质量鉴定会议和竣工验收会议档案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

(8)竣工验收其他准备工作。

2.3 服务周期:从本项目签订合同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2)业绩条件:投标人完成过水运工程咨询服务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条件: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应担任过水运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条件: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为A级(含暂定)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5)其他要求:

(a)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常州市丽华北路2号

联 系 人:屠俊刚

电 话:0519-89607720

传 真:0519-89607717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02幢7层

联 系 人:苏维佳、李学山

电 话:025-86602545(转8004)

工 作QQ :2724589117

8、其它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或补充公告);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或补充公告)。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

8.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 网站,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服务系统”,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请投标人及时提交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6)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9012863。

(7)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2年6月16日;预约结束时间:2022年6月23日。

2022年6月16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招标大模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天然气管道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