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联长春分公司2021年劳务工服务费采购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联长春分公司2021年劳务工服务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联长春分公司2021年劳务工服务费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1002664
1.3 项目类别:服务;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本项目劳务工服务费。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7.84万元,成交供应商1家,合同期二年。
供应商报价如超过项目预算以及最高含税单价限价的将导致报价无效。
产品规格及数量:
分类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年
| 限价(含税)
| 合计(元)
|
公共服务
| 劳务工服务费
| 1、给我厂劳务工上缴保险2、按时发放工资
| 290人
| 40元/人/月
| 278400
|
【注:固定总价合同,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对实际采购数量作适当增加或减少,相应总费用随数量调整。】
1.6 服务地点: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1.7 合同期限(服务期): 二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竞价。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1年内(2020年8月15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
2.8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注意:需提供国家税务局网站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截图、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税务登记证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企业注册地国家税务局核准发出的《税种核定通知书》,投标人在服务期内须保持一般纳税人身份不变)
2.9投标人须满足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服务工作的条件(投入人员符合政审要求、具备健康证等),承诺中标后自行到公安局办理人员信息背景调查,并承担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办理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10投标人需遵守国家和当地防疫工作要求,不得将未过隔离期的人员输送给用人单位。【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公告时间: 2021 年 11 月 3 日 8 时 30 分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 17 时 30 分
报名时间: 2021 年 11 月 3 日 8 时 30 分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 15 时 00 分
3.2报名资料:供应商需满足本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代表)(附件2);
(3)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要求逐项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报名资料必须按顺序整理齐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3.3竞价文件获取:
采购人在收到合格的报名资料后,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竞价文件。 所有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审查报名资料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报价资格,并且被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5 年内不得参加南航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采供部(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十四号路与五号路交汇) 。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响应文件接受邮寄,但以采购人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南航长春配餐楼
邮编:13050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翟先生,0431-88795936
EMAIL:zhaiyubao@csai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