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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创建节水型机关项目询价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创建节水型机关项目询价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1-01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

一、采购名称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创建节水型机关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来源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21-2022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的通知》精神,我分局被列入深圳市2021-2022年市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名单,需在2022年7月前完成节水型机关创建工作。对照《深圳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评价标准》,经多方咨询评估,我分局需聘请专业节水公司协助完成节水型机关创建工作。

项目需求

根据《深圳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评价标准》,公共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由节水技术标准分为符合性指标、技术指标、管理指标和加分项。评审时,各指标按评分标准打分,总分120分,经测评总分在90 分及以上的机关单位可评为节水型单位。

节水型机关创建流程主要包括:用水现状调查、节水器具改造、水量平衡测试、节水管理及宣传、节水宣传培训、资料汇编及评审。具体见下表:

序号

创建流程

服务内容

备注

1

用水现状调查

摸清整栋大楼的管网、用水器具、计量器具、用水情况,按要求编制用水现状调查报告书,向上级主管部门节水创建备案。

2

节水器具改造

根据用水现状调查报告,开展节水改造,改造不符合要求的用水器具及管网,完善水表计量率,确保达到节水单位创建要求。

改造完成后,节水器具使用率和节水计量率均达到100%

3

水量平衡测试

对整栋大楼的用水体系进行实际测试,确定用水参数,对用水合理度进行统计分析,出具水量平衡测试报告。

4

节水管理及宣传

编制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及各类记录文件,按制度措施抓好落实;编制节水宣传培训材料,对楼内全体工作人员开展节水培训,制作宣传资料并开展节水创建专项宣传。

5

资料汇编及评审

完成节水创建资料汇编,编制申报材料,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节水型单位验收,协助完成现场验收检查,确保顺利通过节水型单位创建。

上述5个流程的所有工作,都将由专业节水公司牵头完成,我分局配合,确保节水型机关创建成功。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仅需提供合并后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提供节水创建服务的相应资质;

(三)参与本项目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1);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四、项目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深圳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评价标准》,为我分局提供创建节水型机关所要求的全流程服务,包括开展用水现状调查、节水器具改造、水量平衡测试、节水管理及宣传、资料汇编及评审。

2.协助我分局向主管部门申请评审验收,并参加主管部门召开的专家评审会,现场配合解答专家提出的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进行整改,最终确保通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3.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该项目申请评审验收前的所有工作,并向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节水型单位创建验收申报书及相关资料。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时间

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底。

服务地点

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办公大楼。

(三)免费保修及咨询服务期

自该项目最终创建成功并交付使用之日起,为项目改造中涉及的设备免费保修2年,并提供与该项目相关的终身免费咨询服务。

(四)其他商务要求

实施时间

签订合同后 7天(日历日)内。

2、现场踏勘

该项目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完毕后由采购人出具踏勘证明(详见附件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踏勘相关证明则视为无效响应(具体踏勘时间由投标人自行与采购人联系确定)。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人民币8.0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成本、服务费、材料费、安装改造费、风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报价由响应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自行测算。

3.响应材料一式五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报送。

4.响应材料中请提供历年来参与创建节水型单位的成功案例。

六、公告期限

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1年11月6日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办公楼610室。

八、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方式:82235655。



附件: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现场踏勘证明

3.创建节水型机关项目分项报价表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

2021年11月1 日



附件1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

我公司承诺:

1、对本采购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该项目响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响应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我公司已清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我公司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7、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响应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响应材料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8、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响应文件中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9、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公司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公司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现场踏勘证明



项目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罗湖分局创建节水型机关项目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

序号

内容

详细描述

1

踏勘时间

2

踏勘单位

3

踏勘人员签名

说明:本证明需放入响应文件中作为参与现场踏勘的依据











采购单位盖章



附件3:

创建节水型机关项目分项报价表



序号

创建流程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位

报价

1

用水现状调查

摸清整栋大楼的管网、用水器具、计量器具、用水情况,按要求编制用水现状调查报告书,向上级主管部门节水创建备案。

1



2

节水器具改造

根据用水现状调查报告,开展节水改造,改造不符合要求的用水器具及管网,完善水表计量率,确保达到节水单位创建要求。

1



3

水量平衡测试

对整栋大楼的用水体系进行实际测试,确定用水参数,对用水合理度进行统计分析,出具水量平衡测试报告。

1



4

节水管理及宣传

编制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及各类记录文件,按制度措施抓好落实;编制节水宣传培训材料,对楼内全体工作人员开展节水培训,制作宣传资料并开展节水创建专项宣传。

1



5

资料汇编及评审

完成节水创建资料汇编,编制申报材料,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节水型单位验收,协助完成现场验收检查,确保顺利通过节水型单位创建。

1



合计

说明:应包括所有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服务费、设备运输费、安装调试费、风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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