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文化艺术中心人防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安文化艺术中心人防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已由 文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文发改字【2021】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文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7306.5平方米,地下设有一层地下车库(人防),平时功能为汽车库,战时为乙类常6级二等人员掩蔽所。总建筑面积为15499.57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为900.96平方米,地下部分为14598.61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资格。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01 08:30至2021-11-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22 09:30,地点为 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文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瑞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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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文安县人民政府一楼
| 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新世纪步行街第八大街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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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5000
| 邮编: | 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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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邵主任
| 联系人: | 窦雅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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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6-5231933
| 电话: | 1750328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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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6-5231933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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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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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ruichijian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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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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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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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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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住房城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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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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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00170220805050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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