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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区滦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设备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已由西安市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020-610116-77-03-065300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长安区建筑工程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市长安区建筑工程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总污水处理规模Q=7000 m3/d,其中:现状提标规模:Q1=3500 m3/d;新增扩容规模∶Q2=3500 m3/d。滦镇污水处理厂现状服务范围为滦镇街道生活污水、上王村生活污水及沣峪口高科酒店污水,本次招标概算为:18000000元;
2.2 项目地点:长安区滦镇金沙河与G210国道交汇处东侧;
2.3 项目投资总额:446894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长安区滦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设备安装项目(二次招标);标段编号:E6101163506wGPN0eRsG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长安区滦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设备安装项目(二次招标),本项目的设备采购,包含设备安装工程、设备调试、电气设备、通风设备、除臭工艺管道、自控设备工程、电信弱电工程、拆除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长安区滦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设备安装项目(二次招标),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长安区滦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设备安装项目(二次招标),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备案,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记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的电子保函(保单)或纸质保函(保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1年10月30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1年11月04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长安区滦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设备安装项目(二次招标),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长安区滦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设备安装项目(二次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年11月11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长安区滦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设备安装项目(二次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长安区滦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设备安装项目(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1年11月11日09时3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6.2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3
标段名称:长安区滦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设备安装项目(二次招标),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本网站》、《三秦都市报》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项目招标所使用的交易平台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http://new.xacin.com.cn:7092),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西安市长安区建筑工程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长安区韦曲街办樊川路46号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4号1幢1单元11101室 |
| 联系人: | 张桢璞 | 联系人: | 刘锦江、李莹、张艳萍 |
| 电话: | / | 电话: | 029-88899970-815 |
| 邮编: | | 邮编: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 |
| 账号: | | 账号: | 78620188000097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