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社会福利院二院“公建民营”合作运营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承德市社会福利院二院“公建民营”合作运营项目已由 承德市人民政府 以 承市政字【2021】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社会福利院 ,建设资金来自特许经营者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承德市社会福利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为承德市精神障碍患者中的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低收入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集中救治、救助、护理、康复和照料服务及对其他人员进行医养服务。
2.2招标范围:特许经营者(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01 08:00至2021-11-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22 09:30 ,地点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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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社会福利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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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承德市
| 地址:
| 河北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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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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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700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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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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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树岭
| 联系人:
| 张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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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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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2275057
| 电话:
| 1813145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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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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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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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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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dhf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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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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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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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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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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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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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2006315820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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