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启东市合兴花园安置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启东市合兴花园安置房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启东市鑫城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长兴路以南、滨江大道以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18173.6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58533.03?,地下建筑面积为59640.64?(人防面积14260.18?);
2.1.3合同估算价:约7.9亿元。
2.1.4工期要求:8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启东市合兴花园安置房建设工程施工图所示主楼、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不含抗震支架)、室外道路、雨污水管道、围墙、及相关配套用房等所有配套工程(不含智能化、绿化、亮化),不包括供水、供电、网络、广电、煤气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
3.3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三年,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施工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3.4其它要求:
3.4.1近 2 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2 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近 1 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1 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3近 3 个月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 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1年11 月18 日9 时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 月18 日9 时00 分。
5.2开标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二楼)(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4)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投标,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拒绝参与投标。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启东市鑫城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启东市林洋路1099号
| 地 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五楼)
|
| 联系人: 朱帅燕
| 联系人:张娟娟
|
| 电 话:0513-68034007
| 电 话:0513-83302829
|
??????????????????????????????????招 标 人:启东市鑫城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负 责 人:
招标代理人: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2021年 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