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疗综合大楼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第二次)答疑通知
质疑一: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满足业绩要求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咨询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审查业绩。
答: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满足业绩要求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咨询业绩可以作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审查业绩。
质疑二:第三章 商务部分人员实力 二、人员配备(10分)
(招标文件P36)(1)现场负责人(6分) 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5年以上得2分,从事造价工作年限10年以上得2分,取得高级职称得2分,最高得6分。
(2)驻场土建专业造价人员: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年限5年及以上的得2分。
(3)驻场安装专业造价人员: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年限5年及以上的得2分。
问题:第二章中要求的“现场负责人、驻场土建专业造价人员及驻场安装专业造价人员”与第三章商务部分要求的“现场负责人、驻场土建专业造价人员及驻场安装专业造价人员”需求不同存在歧义,商务部分“人员配备”加分项,是否为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同一个拟派人员满足加分要求即可得分,还是需要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另外拟派人员获得商务加分。。
答:商务部分“人员配备”加分项,均指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同一个拟派人员须满足加分所述要求。
质疑三:第二章1.4.1 (2)其他主要人员:(招标文件P6)①现场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且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间不少于3年,以注册证初始注册时间为准)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在投标单位注册,并具有中级经济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承诺每周在现场不少于2次。 ②驻场土建专业造价人员:至少1名,具有造价员或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且取得造价员或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时间不少于3年,以注册证初始注册时间为准),在投标单位注册。③驻场安装专业造价人员:至少1名,具有造价员或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安装专业,且取得造价员或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时间不少于3年,以注册证初始注册时间为准),在投标单位注册。
请问 第二章1.4.1 驻场土建专业造价人员和驻场安装专业造价人员拟派具有相关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要求。
质疑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自行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提供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是否有效。
答:商务部分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与资格审查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一致,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可提供业主证明,但业主证明内容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地址及业主地址、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及座机)等内容。
质疑五: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为: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
如中标通知书和合同都无法体现建筑面积,提供该项目概算批复或立项批复或业主开具的业绩证明作为补充资料(能够体现建筑面积),是否满足要求。
答: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的,可提供业主证明,但业主证明内容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规模、项目地址及业主地址、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及座机)等内容。
质疑六:业绩为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属于联合体项目,但是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由投标人独立负责,且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条件,此类业绩作为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业绩的所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协议等。
质疑七: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否为同一业绩。
答: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为同一项目的业绩。
质疑八:问题:关于项目负责人的加分修改。
本次招标为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的目的是对投资进行有效管理,项目负责人的经验可以通过更多执业资格进行评价,也可从职称层次上选择有丰富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建议评标办法前附表3.2.1(2)商务部分(B)人员实力修改为: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壹级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每具备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九:问题一:关于答辩的修改。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总体负责,现场负责人对项目进行直接管理,为选择高效优质的管理团队对项目进行有效管控,建议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参加现场阐述和答辩均可。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十: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请问此处的“咨询服务”指的是造价咨询服务吗?
答:此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评审。
质疑十一:一、招标文件P35-36,人员实力:“一、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间10年及以上(以注册证初始注册时间为准)且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得3分。
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壹级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每具备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3、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在满足资格审查的基础上:
项目负责人每再有一个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 公共建筑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 (或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咨询业绩,得3分。
项目负责人每再有一个总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 公共建筑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 (或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中担任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咨询业绩,得4分。
项目负责人每再有一个总建筑面积在12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 公共建筑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 (或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咨询业绩,得5分。
以上提供业 绩最多得5 分,业绩不重复计分,每一业绩仅计分一次,且业绩按其总建筑面积对应的最高档次计分。
问:项目负责人要求10年以上的执业年限,以及12万方以上的跟审业绩本就对项目负责人的执业经验及项目实施能力要求较高,为何还要设置注册监理师、一级建造师、一级建筑师作为加分门槛,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且本项目为造价咨询项目,工作内容并不包含监理、设计等,应该重点考察的是项目负责人的造价咨询工作经验及专业能力,设置其他注册证是否为内定单位量身定做?建议取消第2条要求。
二、招标文件P35-36,人员实力:“二、人员配备”
(1)现场负责人(6分)
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5年以上得2分,从事造价工作年限10年以上得2分,取得高级职称得2分,最高得6分。
问:此处分值是否计算有误,应为4分?
三、招标文件P36-37,企业实力:
5、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进入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入排名100强的,得3分;(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示结果为准)【 以上须提供相应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入排名100强的企业,仅为造价咨询营收排名,并不意味着就具有从事与本项目类似的更加丰富的工作经验,也不意味着就能更好的为本项目提供跟审服务。本招标文件在资格审查及商务加分部分已经对人员及公司的执业经验及类似业绩都作了充分的要求,本加分项与本项目并无实际联系,建议取消。
答:评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十二: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有文件大小限制,合同可否只提供关键信息页。
答:资料须提供完整。
质疑十三:7、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部分:项目负责人答辩(10分)
请告知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时间节点,以便安排时间到场;项目负责人通知答辩到参加答辩,可以有多长的到场时间。
答:项目负责人答辩须根据开标及评标进程进行安排,故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保持项目负责人可及时到场,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自负。
质疑十四:本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查询业绩信息的网站包括以下网站(任选其一即可):1、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或者区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的中标公示;3、项目所在地发布中标公示(或施工许可信息)的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请问“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超市”、“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截图是否满足本项要求?
答: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十五:本项目资格业绩要求为:“承担过的建安工程费用在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项目或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工作或者预算(或最高限价)编制(或审核)工作或者工程结算审核或者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提供“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审核定案表、咨询服务费50%以上的发票复印件,业绩查询的网页截图”。请问:1、如果在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已明确项目金额,是否还需要提供审核定案表;2、“工程量清单编制”或“预算编制”类业绩,无业主盖章的审核定案表。请问如何提供“审核定案表”。
答:业绩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已描述非常清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十六:本项目资格业绩要求为:“承担过的建安工程费用在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项目或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工作或者预算(或最高限价)编制(或审核)工作或者工程结算审核或者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提供“提供项目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审核定案表、咨询服务费50%以上的发票复印件,业绩查询的网页截图”。请问:1、如果在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已明确项目金额,是否还需要提供审核定案表;2、“工程量清单编制”或“预算编制”类业绩,无业主盖章的审核定案表。请问如何提供“审核定案表”。
答:业绩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已描述非常清楚,按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本次答疑相关内容执行。
质疑十七:1、请问本项目评标专家构成是在专家库抽取专家还是由业主自行组建。
2、请问资格业绩要求中,如果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未完成),是否也需要提供“审核定案表”?
3、请问资格业绩要求中,如果提供“建安工程费用在1亿元及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在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均已体现项目金额),是否也需要提供“审核定案表”?
4、请问商务业绩评分办法为“承担过的建安工程费用在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项目或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工作或者预算(或最高限价)编制(或审核)工作或者工程结算审核或者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单项造价咨询服务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请问以上要求是否需要同时满足?
答:业绩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已描述非常清楚,按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本次答疑相关内容执行。
质疑十八:根据招标范围描述,本项目结算审核单位已完成招标,请告知潜在投标人已中标的结算审核单位是那个单位,已中标单位是否还可以参与本次投标。
答:关于该部分内容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已进行明确说明。
质疑十九: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企业实力中 5、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进入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入排名100强的,得3分;(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示结果为准)【以上须提供相应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入排名100强”有多个100强排名,有总收入和专业造价收入排名,进入过其中一个排名就可以认定加分吗?
答:此条为证明投标人实力的加分条款,非资格审查要求,故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二十:评标办法中3.1.2(2)商务部分
(1)现场负责人(6分) 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5年以上得2分,从事造价工作年限10年以上得2分,取得高级职称得2分,最高得6分。
提问:从事造价工作年限如何证明,提供承诺或者投标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可以作为工作经验证明文件是否认可,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清楚,以注册证初始注册时间为准。
质疑二十一: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项目负责人(10分):
1、项目负责人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间10年及以上(以注册证初始注册时间为准)且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得3分。【须提供相应资格证、注册证书复印件,执业时间以注册证初始注册时间为准】
2、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壹级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每具备1项得1分,最多得2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建设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代理业主、结算审核单位已完成招标,投标人须完成本项目从设计施工阶段、完工和竣工验收移交阶段直至决算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工作”,为什么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壹级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并以此为商务加分条款,十分不合理,且具有指向性,为了项目的公开公正请修改为合理的商务加分。
答:为体现项目负责人实力设置此条款,且为加分条款,故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二十二:(4)技术部分 电子投标文件技术应按照第五章规定格式排版,并应编制目录,标注页码。(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 200 页。)
请问技术部分为明标还是暗标,标注页码是从封面开始标注吗?
答:本次招标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页码的标注顺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质疑二十三: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其中 4.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资格要求:②驻场土建专业造价人员:至少1名,具有造价员或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且取得造价员或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时间不少于3年,以注册证初始注册时间为准),在投标单位注册。
此处要求专业为土建专业,造价员没有“土建”专业,造价员建筑专业是否就是此处的土建专业。
答:驻场土建专业造价人员专业为“土建”或“建筑”专业均可。
质疑二十四:质疑:商务部分中 5、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进入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入排名100强的,得3分;(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示结果为准)。
质疑理由:该招标条件设置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铁路局、民航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文件中的第三点:3.不允许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允许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因此,该条款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营业收入这一财务指标”明显违反国家招标政策规定。,本项目限价为352万,却要求企业营业收入进入过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入排名100强,即要求企业年营收上亿元级别甚至10亿元以上,招标文件对该商务部分的设置明显是为个别咨询企业设置的,导致本次招标明显缺乏竞争力,而且违反国家发改委清理招标条件乱设置的规定,基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请招标人取消此加分项,让潜在投标人参与到此项目中。
答:此条为证明投标人实力的加分条款,非资格审查要求,故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二十五:质疑:商务部分中 5、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进入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入排名100强的,得3分;(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公示结果为准)。
质疑理由:该招标条件设置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铁路局、民航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文件中的第三点:3.
不允许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不允许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因此,该条款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营业收入这一财务指标”明显违反国家招标政策规定。,本项目限价为352万,却要求企业营业收入进入过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入排名100强,即要求企业年营收上亿元级别甚至10亿元以上,招标文件对该商务部分的设置明显是为个别咨询企业设置的,导致本次招标明显缺乏竞争力,而且违反国家发改委清理招标条件乱设置的规定,基于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请招标人取消此加分项,让潜在投标人参与到此项目中。
答:此条为证明投标人实力的加分条款,非资格审查要求,故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二十六:质疑一:招标文件中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
质疑问题一: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中未提现建筑面积和项目负责人的,能否提供业主说明?
答:详见本通知质疑四及质疑五中回复。
招 标 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50000120211020025090101].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