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凌实业有限公司凌城镇工业园道路(永胜路、永昌西路)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润凌实业有限公司凌城镇工业园道路(永胜路、永昌西路)项目已由睢宁县行政审批局以睢行审投资备【2021】5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润凌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润凌实业有限公司凌城镇工业园道路(永胜路、永昌西路)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苏润凌实业有限公司凌城镇工业园道路(永胜路、永昌西路)项目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徐州市睢宁县凌城镇工业园区内
2.1.3建设规模:凌城工业园内铺设两条路,其中:永胜路长306米,宽12米;永昌西路长800.59米,宽16米。主要包含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给水、路灯等工程。
2.1.4 合同估算价:约 2100万元。
2.1.5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 日历天;施工工期:130 日历天,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
2.1.6 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7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包含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给水、路灯工程等配套专业工程的全套设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概预算编制、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资质(道路、桥梁、给排水)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贰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国家贰级(含)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贰级(含)以上注册工程师者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3.3.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9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承建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或者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或设计备案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9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
类似工程:担任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设计备案证明材料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2)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如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4)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设计企业,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的 第 三 方 信 用 服 务 机 构 名 称 及 联 系 方 式 请 查 阅“诚 信 徐 州”[ 网 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征信服务公司”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包含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 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2月1日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xzggzy.com.cn) 上发布。
9.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睢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联系方式;0516-67012705
10.其它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润凌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中央大街南、小濉河路东侧维景大厦地 址:铜山区汉府雅园沿街综合楼613室
邮 编:221200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汤浩联 系 人:蒋林辉
电 话:15862223295 电 话:0516-66623998
日 期: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