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起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林业和草原项目服务中心(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委托,拟对普氏原羚种群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起达竞磋(服务)2021-135)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起达竞磋(服务)202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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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普氏原羚种群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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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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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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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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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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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营业执照内需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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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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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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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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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售价
| 5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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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起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三榆西城天街2号楼5楼20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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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注: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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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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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时间
| 2021年11月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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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及磋商地点
| 青海起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三榆西城天街2号楼5楼20505室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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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青海省林业和草原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02361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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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起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8228201 邮箱地址:qhqdyxgs@163.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三榆西城天街2号楼5楼20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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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文逸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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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 青海起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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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6305013836050000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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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1、本公告同时在《{本网站》《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2、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3、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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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单位:青海省林业和草原项目服务中心局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971-636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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