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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汉江师范学院原国培宿舍空调及体育馆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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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汉江师范学院原国培宿舍空调及体育馆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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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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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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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师范学院原国培宿舍空调及体育馆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10-28 10:45|发布单位: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1-09|项目监管地:省本级|
【项目概况】
汉江师范学院原国培宿舍空调及体育馆空调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7-2110-ZCHW1240
2、采购计划备案号:鄂采计[2021]-15280号
3、项目名称:汉江师范学院原国培宿舍空调及体育馆空调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1(万元)
6、最高限价:61(万元)
7、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规格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 备注 1 简易体育馆办公区中央空调 风冷模块机组:制冷量:≥130KW 1套 否 / 2 简易体育馆武术馆空调柜机 空调匹数:≥10匹; 2台 否 / 3 原国培宿舍空调 *额定制冷量≥3500W;*变频技术; 87台 否 核心产品
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质保期: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5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3、方式: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登录“企业控制台”入口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投标人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指南); 2.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采购文件,50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 4.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5.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6.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0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3 号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0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3 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江师范学院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联系方式:0719-8846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027-87271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靖佶 刘晓栋 王丹萍
电话:027-8727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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