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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红华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厂房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
厂房租赁项目(JA04(SCFW)202101)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100%自筹,采购人为乐山红华建安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面积约2500 m2;
(2)厂房安装有行吊;
(3)安装无线监控设施;
(4)有夜间值守人员;
(5)交通便利,方便货物装卸。
2.2 租赁时间:2021年11月至2023年11月
2.3 项目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塘坊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6)其他。
3.5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投标廉洁承诺函)。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1年10月28日上午11时00分至2021 年11月2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1 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主楼3楼315办公室(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红华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
邮 编:
联系人:马继薇
电 话(传 真):0833-2215920
电子邮件: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