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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吉林省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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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吉林省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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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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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140GNJLFWCS2881
项目名称: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民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2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2万元
采购需求:民警体检服务采购,总人数:123人。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体检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
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在成交单位独立完成,不允许有合作医院参与体检项目。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2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须加盖公章;
3.3每套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人民币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6.2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64万元
6.3公示媒介:、{本网站、本网站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3500号
联系方式:田野0431-77786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叶、汪泽民、王乔松
联系电话:0431-81150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汪泽民、王乔松
电话:0431-8115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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