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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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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区中国中亚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由塔地发改社发[2021]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区中国中亚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00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塔城市
2.工程规模:建设中国中亚文化交流中心30000平方米,主要包括中亚文化、汉唐文化、古丝绸之路文化展示功能用房及中亚文化交流用房,配套建设人防、消防等相关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TCS202110273850010203001
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区中国中亚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投资概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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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类似业绩数量不少于1项(需提供合同);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工程设计注册建筑师一级;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五、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见面的形式开标,开标时项目负责人须到达开标现场并进行身份识别。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长青路建筑勘察设计院二楼
邮编:
邮编:
834700
联系人:
安优
联系人:
钟建华
电话:
15352543898
电话:
0901-6666345
传真:
传真:
0901-666634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572009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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