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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海县胡陈派出所迁建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1-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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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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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胡陈派出所迁建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信息: 2021-10-28 08:33:26 阅读:
次
据宁资交管办
[2017]3
号文件规定,现就宁海县胡陈派出所迁建工程进行招标预公告,预公告时间:
202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01
日,在预公告期间内,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认为本项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可向招标人或代理人书面提出,注明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名称和具体条款并留下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胡陈派出所迁建工程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21】3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宁海县公安局,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县财政预算内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海县胡陈乡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
3155
平方米,其中地上约
2934
平方米,地下约
220
平方米。建筑高度
14.10
米,地上层数
3
层,局部地下
1
层,主体采用框架结构。
项目预算价:
1730.7690
万元。
计划工期:
323
日历天。
招标范围:
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主楼和附楼的土建、安装工程,以及围墙、室外活动场地、绿化、室外道路广场、照明等室外附属工程。
标段划分:
共分
1
个标段
。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
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
不含临时
)
,(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3.5
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系统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具体以开标当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上查询为准;
3.6
其他:
(
1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
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
4
)投标人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
(
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
“
信用中国
”
网站查询为准
)
,若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
”网站注册成功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等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
年
月
日
09
时
00
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6.1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海县分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宁海县金水东路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4-65347077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三楼
联系人:周全
联系电话/传真:0574-8355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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