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中医院十功能自动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和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清远市中医院十功能自动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和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详见第六点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801-2021-04162
项目编号:441801-2021-04162
项目名称:清远市中医院十功能自动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和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金额(元):1062900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制剂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717,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制剂设备
| 清远市中医院十功能自动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和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 一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717,900.00
| 717,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的中标合同期限为准
合同包2(电子支气管镜):
合同包预算金额:34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2
| 电子支气管镜
| 清远市中医院十功能自动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和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45,000.00
| 34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的中标合同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1年6月份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所属期为2021年6月份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2021年6月份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延缴或缓缴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可按各地有关政策实施,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关政策文件)。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制剂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电子支气管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制剂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包2(电子支气管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 2021年11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B座21层212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登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e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网上购标操作指南)。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中医院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桥北路10号
联系方式:0763-312616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B座21层2122室
联系方式:0763-3662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63-3662116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