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台式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10月27日 16:57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台式机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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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7日 16:57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0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08日 13: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珊 |
| 项目联系电话 | 65901442 |
| 采购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杨浦国定路7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汪老师 6590454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海红63238528 |
项目概况
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台式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8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1130ZB058
项目名称: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台式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科研台式机25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天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供应商必须是技术过硬、实力雄厚、具有相应系统集成能力的,能够为上海财经大学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在本市有固定经营、维护人员,能提供良好技术支持的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8日 至2021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方式: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经审核合格后,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1年10月28日 至 2021年11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下列材料到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经审核合格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标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前来购买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的承诺书原件(按照第二十二条要求逐条分别承诺);
4)提交报名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报名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信用中国”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后截图)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6)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必须是技术过硬、实力雄厚、具有相应系统集成能力的,能够为上海财经大学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在本市有固定经营、维护人员,能提供良好技术支持的企业。”),非本市企业需另外提供在本市具有固定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启所需携带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磋商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财经大学
地址:杨浦国定路777号
联系方式:汪老师 65904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22楼
联系方式:朱海红63238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珊
电 话: 6590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