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单位代理的晋城市太行一号旅游公路(泽州段)五大配套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现将澄清文件公布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原内容: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风景园林类似设计业绩。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本条内容修改为: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风景园林类似设计业绩(以合同时间为准)。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过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评审类似项目业绩中原内容: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风景园林类似设计业绩,每项1分,最高的3分;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每项得2分,最高6分;
本条内容修改为: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风景园林类似设计业绩,每项1分,最高的3分(以合同为准);
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过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每项得2分,最高6分(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20.4.2中原内容: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见最高限价文件。
本条内容修改为: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投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本项目实际情况自主报价。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修正见附件一。
4、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为 D 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的规定。
关于此项描述,仅指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为 D 级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未参与过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考核定级的投标人可以正常参加投标活动。
5、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 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上述内容删除。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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