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件��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最高限价公示
2021-10-25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1-10-27
重要提醒:本项目请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标书下载时必须以“项目管理身份登入”,无该身份类别的需添加该身份类别(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添加身份完成后须完善企业诚信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的大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格栅提升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城镇净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格栅提升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大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格栅提升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2)标段编号:3209822110180001-BM-001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大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配套设施及格栅提升井采购安装服务,详见招标需求。
(5)项目实施地点:大丰区各乡镇
(6)资金自筹
(7)最高限价:人民币850万元
(8)供货期及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以业主发出供货书面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货到现场)、安装、调试运行并验收合格,移交确认后质保期2年。
(9)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采购质量需符合最新有关标准、规范及发包人的要求且满足设计需要。
(10)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3.1.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完成玻璃钢格栅提升井的供货能力及配套设备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
3.1.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1.3投标人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27号文第三十二条规定。
3.1.4 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时间段:2021年11月16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
7.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上午9时
7.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二楼西侧大厅(盐城市大丰区飞达路100号,北门进,右侧自动扶梯上)
7.4、开标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城东新区丰华国际大厦4楼(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路与飞达路交叉西150米)
7.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9.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9.2、参加会议的方法(必选):电脑或智能手机可以搜索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注册完成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468402801”,“您的姓名”按“单位简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格式填写,然后点击“加入会议”。会议系统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开放。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 盐城市大丰区城镇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飞达路
联系人:丁国辉 联系电话:15151085991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常新南路上海花园18幢104号
联系人:乔军 联系电话:1364510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