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液体聚合氯化铝药剂 采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液体聚合氯化铝药剂采购招标人为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体聚合氯化铝药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液体聚合氯化铝药剂采购
2.2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液体聚合氯化铝药剂,数量约 1200 吨左右
2.3 交货地点: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西郊、北郊污水处理厂、丰南运营分公司
2.4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分期分批供货
2.5 质量要求:达到招标人及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液体聚合氯化铝药剂供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具有与 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供货能力(凡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有以上材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 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均可报名(如是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 唯一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和投标人公章;生产厂家参加投标 的,其代理商不允许参加投标,否则代理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 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0-28至2021-11-0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唐山鑫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车站路 169 号北 A 座)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1-17 09:30,地点为唐山锦江之星(唐山人民医院小山店)二层会议室(路南区胜利路 29 号 荷花坑北口东 200 米)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唐山鑫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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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唐山市路南区胜利桥东南
| 地址: | 唐山市高新区龙泽北路5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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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3000
| 邮编: | 0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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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周女士
| 联系人: | 赵俊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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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5-5930825
| 电话: | 1323154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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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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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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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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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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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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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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