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新修订编制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722]XC[TP]2021007-1-1)
一、项目编号:[350722]XC[TP]2021007-1
二、项目名称:《浦城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新修订编制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722]XC[TP]2021007-1-1 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城市广场5号楼509室 | 83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722]XC[TP]2021007-1-1 包1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服务类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 1-1 | 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1 | 项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8300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黄海涛 (包1) |
| 评审专家: | 王树兰,王建美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收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722]XC[TP]2021007-1-1 包1 :1245元
收取对象: 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福建九邦环境检测科研有限公司:1.电子响应文件中授权书不是原件的扫描件.2.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未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泉州市佳盛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电子响应文件中授权书不是原件的扫描件。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泉州市佳盛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龙岩市嘉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未按要求提供特定乙级及以上资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浦城县江滨路81号
联系方式:0599-2831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联系方式:15080505509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全
电话:15080505509
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