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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重症医学临床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公告名称:
湖南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重症医学临床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所属地区:
湖南
发布时间:
2021-10-27
详细内容:


一、项目编号:0646-214HNGLN0533(招标文件编号:0646-214HNGLN0533)



二、项目名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重症医学临床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迪聚海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沿山社区工业五路5号万维大厦204

中标(成交)金额:93.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深圳迪聚海思科技有限公司 医院重症医学临床信息系统 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 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 1 938000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医院重症医学临床信息系统 为规范医院重症医学科工作流程,实现护理、治疗过程中的信息数字化和网络化、自动生成护理记录、各种医疗文书,实现监护仪、呼吸机、输液泵等设备输出数据的自动采集,实现医疗过程电子化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管理效率,建设重症医学临床信息系统。
本系统要求不仅满足目前重症医学科工作需要,并且能够支持扩展满足全院范围内相关重症监护科室临床业务及管理需要。
总体技术要求:
围绕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医疗差错、详尽采集患者基础体征数据的基本应用需求,系统应实现信息互通互联,数据高度共享。支持多种设备采集技术,架构配置灵活,满足不同医疗应用需求。辅助医生、护士更规范、更标准完成医疗操作,提高医疗质量。切实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加强过程质量控制,减少医疗差错,防范医疗风险。详尽收集临床数据,完整记录患者诊疗过程,量化评估患者病情,有强大便捷的统计分析功能,支持科研教学,支持科室管理。
系统要求支持多业务单元(科室、院区)模式,支持各业务单元的数据隔离、规范业务流程,统一数据标准,满足个性化需求定制,可以快速方便的从单个科室扩展到多个科室、院区;既可以实现全院整体管控,又可以满足每个业务单元的个性化需要;依托于重症监护临床信息系统形成重症大数据分析平台和知识管理的框架,汇总建设医院自己的治疗规范、重症疾病指南和专家共识,为医院临床工作的规范化、智慧化,拓展医院临床服务范围提供信息化工具。
重症监护临床信息系统架构应可适应后期扩展医联体联盟成员单位建立的分角色权限的共享临床科研病例数据仓库建设及相关应用。
项目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软硬件产品安装调试,系统稳定运行30天后完成项目验收。
项目质保期:项目软硬件质保期三年,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根据用户需求完善软件系统功能,对所有硬件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维修以确保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1、系统的先进性
从医院的实际需求出发,对此次项目进行全面规划,采用现代化的理念和技术,对系统进行科学合理规划,使项目即满足目前工作需要,也适应未来发展。
2、系统的可靠性
本系统使用的软硬件产品必须是已经实际应用过的、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的的产品。
3、系统的可维护性
本系统应当操作简便,易于维护,系统管理员可以对系统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系统参数进行配置调整。
4、系统的安全性
系统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策略设置和日志审计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 系统必须强制要求用户密码具有一定的复杂度,要求包含字母、数字或符号至少两种组合且密码长度不小于8位。
(2) 用户密码必须加密保存。
(3) 为防止恶意用户暴力破解密码,当用户密码错误尝试登录失败超过3次后应锁定帐号并禁止系统登录,具体锁定时限可以通过系统设置修改。
(4) 系统必须具备日志审计功能,对重要操作和系统设置更改必须有完整的日志记录,日志记录至少保存6个月以上,且日志记录不能通过前台程序删除。
(5) 项目验收前医院将对系统进行相关安全检测,必要时软件开发商必须配合进行源代码安全检测。如发现安全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后才能进行验收。整改后再次检测如仍存在相同的安全问题的,则第二次及后继安全检测费用须由本项目的供应商支付。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佳红(主任评委)、钱 岑、吴晨方(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25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称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最后报价

得 分

排 名

深圳迪聚海思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93.80万元

床位:1.785万元

95.57

1

深圳市健和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95.80万元

床位:1.75万元

74.48

2

湖南仁信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96.00万元

床位:1.795万元

61.20

3

成交供应商详细信息:



联系人:肖经理,电话:18874882748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沿山社区工业五路5号万维大厦204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125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彭佳红(主任评委)、钱 岑、吴晨方(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响应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投标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中标公告:(www.ccgp.gog.cn)。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异议),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与69号天辰腾达商务楼6楼,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部),联系电话:0731-85177561/85177562。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中路13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731-85294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余屹 薛浩 彭驰 0731-85177561/85177562 zcb7503@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0731-8529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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